索引号: 58930894/202404-0001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文机构: 安州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4-28 14:22文章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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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服务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重点工作。

1)突出稳就业保就业主线,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青年群体就业的作用,充分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拓宽青 年就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众就业帮扶,用好就业帮扶托底政策,开展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落细《绵阳市人社系统服务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搭建招聘求职信息精准对接机制,用好科技城就业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升级行动、创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申报天府微创园。开展线上线下创业活动,吸引乡贤返乡创业。新建返乡创业文化园,展示返乡创业成果。

2)突出社会保障民生底板,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做好重点群体精准扩面。防范基金风险。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欺诈骗保和追缴工作机制。完善基金监管体系,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扎实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创新服务,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深化“1+2”社保经办服务模式。

3)突出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做大做强“农民工经济”。做实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建设。协调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劳动维权、法律援助、留守家人关心关爱等工作。加大农民工回引力度。加强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驻外工作站作用,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大力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活动。推进转移就业。推进跨区域劳务合作,深化区内重点企业、重大工程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加强用工统筹,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劳务数智话平台。

4)突出激发活力关键核心,扎实推进人才人事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技能评价改革,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现岗位资源的有效供给和调度。做好人才服务措施。打通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留”全链条,指导帮助规上企业解决高层次人才招聘难的问题。

5)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舆情监测,强化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加强劳务派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根治欠薪提质增效。推动实名管理、工资专户和总包代发等核心制度落实。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推广监察执法、调解仲裁和司法援助一窗办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完善多元处理机制,超前化解重大争议风险隐患。强化调裁审衔接,推动案件处理提质提速,提升调解仲裁处理效能。

6)突出便民利企,纵深推进“温暖人社”建设。推动人社公共服务升级。持续下延镇、村(社区)人社业务经办事项,着力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立体网络。积极推进国家重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动人社服务信息化建设。立足于数字赋能,深化人社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应用省集中建设的就业、社保等新版核心业务系统,推进“全业务上网”,实现人社事“网上办”“掌上办”。推动人社经办能力提档。全面推进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等人社便民举措。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

7)强化党建引领,加强人社系统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发展。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引领创新特色业务工作推进。深化开展“人社大讲堂+微党课”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执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社行业党委管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瞄准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修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缩减办事材料,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温暖的人社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部门概况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是绵阳市安州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绵阳市安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数为7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8名)53 名,事业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73人,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5人)48 人,事业编制19人,机关工勤编制 3人,参公工勤3人;退休4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1571.01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1571.0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4万元)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收支总预算1571.0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大楼办公区域防水处理一次性项目经费等

(一)收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收入预算1571.0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1.0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231464.29万元增加106.7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其他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支出预算1571.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96.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51%,较2023年增加41.33万元。 项目支出274.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49%,较2023年增加65.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1.01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大楼办公区域防水处理一次性项目经费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1.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0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06.7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5人,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大楼办公区域防水处理一次性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78万元91.01%;卫生健康支出33.29万元2.12%;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0.64%;住房保障支出97.94万元6.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预算数为261.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预算数为157.3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社会保障服服中心运行维护、 春节走访慰问退休科级干部等人员、全区事业单位人事招考及全区工作人员考调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服务(项)2024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返乡创业基地奖补、创业服务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退管认证系统网络及服务大厅电脑设备共计30个网点网络维护维修及网络运营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4预算数为670.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预算数为11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单位正常运转支出。

7、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122.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61.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4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区财政配套

10、社会保障和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预算数为24.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预算数为8.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4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数为97.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6.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2.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4预算2023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84.46%。主要原因是绵阳市安州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所需业务接待经费增加。

2024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开展各项公务活动,主要是保障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用餐等;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用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总额2470.74万元。车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服务(项):指用于返乡创业基地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社区退管认证系统网络及服务大厅电脑设备等网络维护维修及网络运营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工资等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及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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