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930894/202404-00004 | 主题分类: | 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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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安州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安州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公告 |
绵阳市安州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822号)文件精神,支持降低企业招工成本,现就开展办理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或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申请办理期限
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补贴标准
企业每招用一名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给予该企业500元招工成本补贴。
四、补贴申请经办机构
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落实。
五、符合条件人员类型
1.新成长劳动力。指初次就业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新成长劳动力以在全国、全省社保库中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认定标准。
2.登记失业人员。以就业创业信息系统V3.0数据库中最近一条经办记录为准,且必须在本次申请补贴的就业时间之前的一个月处于有效状态。
3.同一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六、申请材料
1.申报补贴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流水;
4.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5.承诺书;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七、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全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
网上办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_
八、结果反馈
电子方式送达: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送办理结果。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全区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网点;
电话咨询:0816-4336380。
十一、备注
1.该项补贴申请办理时间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
2.同一人在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次。
3.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申报,并在系统内关联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系统按业务校验规则通过后,建立申报材料电子档案。
4.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
绵阳市安州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