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7617832/202008-00019 主题分类: 决策公开
发文机构: 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8-25
文号: 关键词: 通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违建别墅问题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2020-08-25 10:02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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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违建别墅问题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违建别墅问题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防止违建别墅破坏生态等问题出现反弹,经研究,现将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实施的各种非农建设破坏生态行为,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自然资源秩序。

二、完善自然资源违法预警机制

(一)严格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的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区、乡镇、村、组4级动态巡查网络,拓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动态巡查的覆盖面和时效性,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获得信息线索。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半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违法用地、破坏生态等行为。

(二)严格报告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本村土地的直接管理者,要对本村的相关建设行为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擅自进行非农建设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发现的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督促当事人限期改正,并报告区级相关部门。

三、完善违法案件查处机制,严厉打击农地非农化行为

(一)严格联合办案制度。对非法占地责任主体,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违法用地联合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进行非农建设行为。

(二)严格案件移送制度。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对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移送监察部门;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共同责任机制

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纳入考核内容,健全评价标准,实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落实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表态同意企业或个人违法占用耕地或农地非农化破坏生态环境的,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部令第15号),追究责任相关责任人履职责任。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违建别墅问题整治的经验,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违建别墅监管长效机制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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