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7617832/202008-00005 | 主题分类: | 决策公开 |
---|---|---|---|
发文机构: | 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8-04 |
文号: | 关键词: | 通知 |
关于开展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
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地质公园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0〕6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提高名录库维护更新的工作效率,提升名录库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决定在绵阳市分别选取安州区、三台县开展完善国家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内容和范围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试点目的
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经济普查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和基层行政记录等数据,开展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全流程试点,重点检验《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为全面实施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打造实时更新、实时入库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
(二)试点内容和范围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搜集整理有关部门单位名录信息、分类核定进出库单位、更新在库单位相关指标的名录库维护更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搜集整理来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
(1)搜集企业单位信息。整理部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企业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等“五证合一”共享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企业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税务部门提供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企业信息,年度和季度全部企业纳税资料;社保和医保管理部门提供年度和季度缴纳社保和医保的企业名单;住建部门提供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单。
(2)搜集非企业单位信息。获取编制、民政、农业农村、司法、民宗、市场监管等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企业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消亡行政登记记录。
(3)拓展其他来源的企业单位信息。要不断拓展外部数据来源,广泛了解试点地区基层行政记录情况,搜集整理街道、乡镇或居、村委会掌握的辖区内企业清单;获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记录,电信、供水、供电等企业掌握的企业资料及缴费信息。
(4)整合部门行政记录等外部数据。对获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其他外部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以行政登记部门的注册登记记录为基础,将企业年报数据、纳税信息、社保和医保缴费信息、资质信息等其他部门资料,以及各地获取的基层行政记录、通讯信息、用水用电信息等外部数据进行整合。
2.分类整理各类单位清单
将整合后的部门行政记录与名录库在库单位进行比对,分类整理单位清单:一是根据比对结果,形成企业和非企业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消亡清单;二是结合行业、经营规模和资质等信息,确定拟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准四上”单位[1]清单;三是按照专业抽样结果,确定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清单;四是根据企业活跃度模型数据要求,整理构建模型的标准数据集。
3.研究确定利用部门行政记录生成名录库信息的转换方法,并生成新增单位基础指标信息
省级统计机构组织研究部门行政记录转换生成名录库基础指标信息的方法,形成不同机构类型单位各主要统计指标与部门行政记录的对应关系和转换标准。县级统计机构对新增单位,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转换方法,生成名录库基础指标信息,并利用智能编码等技术,审核和完善单位类型、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和控股情况等主要指标信息。
4.测算企业活跃度
(1)构建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构建各试点地区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各试点省(市)统计机构选派1—2名业务骨干参与本地区数据整理、模型构建等工作。测算企业活跃度主要包含三部分:一是确定测算模型。选取随机森林分类算法在地(市)级构建新设立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和存量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前期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企业活跃度课题研究结果表明,随机森林模型具有可处理高维度数据、运算速度快、对不平衡数据集和缺失数据抗干扰能力较强、抗过拟合和泛化能力较强等优势,针对名录库中企业单位量大、特征多、部分指标信息不全等数据特点,表现性能较好。二是整理数据、筛选特征形成建模数据集。以2018年设立登记单位和名录库在库单位为基础数据,融合纳税信息、社保和医保缴费信息等外部数据,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为验证,梳理和筛选企业各类特征,分别形成构建模型的新设立企业数据集和存量企业数据集。三是训练和建立模型。将数据集按照7:3比例随机划分为训练集和测试集,训练并构建模型,通过优化不纯度计算方法、决策树数量、决策树最大深度、决策树使用的最大特征数、节点分支前最少训练样本数、子节点最少训练样本数等参数,提升模型预测效果。
(2)确定新设立企业和存量企业活跃度阈值。在保证准确率的前提下,利用误判量基本持平的动态平衡标准(即活跃单位被预测为不活跃单位量与不活跃单位被预测为活跃单位量基本持平),设定企业活跃度阈值。前期以成都市数据开展课题研究的结果显示,新设立企业活跃度阈值为35、存量企业活跃度阈值为55,供各试点地区参考。
(3)分别测算新设立企业和存量企业活跃度,标记企业活跃状态。利用新设立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和存量企业活跃度测算模型,分别测算2020年新设立登记企业和名录库存量企业活跃度数值,将活跃度大于阈值的企业,标记活跃单位标识,将活跃度小于阈值的企业,标记不活跃单位标识。
(4)省级统计机构组织试点地区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核实,评估模型预测准确率。
5.核实重点单位
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和样本单位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省级及以下统计机构对本辖区内拟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的单位、“准四上”单位和抽样调查样本单位进行核实和抽查复核,按照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1)结合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和年度“入退库”审核工作,对拟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单位开展实地核实,确保其真实存在且符合申报条件。
(2)对“准四上”单位清单进行核实。
(3)组织相关专业,对新抽取的样本单位开展核实。若在试点阶段,相关专业未抽取新增样本单位,则无需开展此项核实。
6.维护名录库单位信息
地(市)级统计机构对名录库单位进行分类维护:
(1)根据部门行政记录中消亡单位清单,将消亡单位退出名录库。
(2)利用部门行政记录与名录库比对生成的变更单位清单,更新名录库在库单位相应指标信息。
(3)利用拟纳入一套表统计调查的单位、“准四上”单位和新抽取的样本单位核实信息,更新名录库相应指标信息,将核实中发现的关停单位,退出名录库。
(4)利用一套表统计调查、抽样调查、部门统计调查等各项统计调查结果更新维护名录库信息。
(5)根据存量企业活跃度模型测算结果,将标记为不活跃的企业(第2项至第4项中企业除外),退出名录库。
(6)将新增非企业单位直接纳入名录库。
(7)根据新设立企业活跃度模型测算结果,将标记为活跃的新增企业,纳入名录库。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20年6月—2021年1月。
二、试点工作组织实施
在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统一组织领导下,省、市、县三级统计局成立试点工作小组,省、市两级给予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区人民政府成立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负责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试点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试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专业配合和部门协调,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要成立专项试点机构,抽调骨干力量,研究试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试点期间,区统计局将统一管理、指导和评估试点各阶段、各工作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参与和指导试点工作,研究和处理试点问题,督促检查落实不力、工作拖拉、工作衔接和质量问题等情况。
(二)精心部署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围绕专项试点目的,实打实、硬碰硬,确保试点工作流程完整、不打折扣;要围绕试点方案所明确的主要工作,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分析评估和总结研究等环节有针对性地系统研究,为国家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州经验。
(三)全面总结分析。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深入评估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工作流程的可行性;评估新机制工作要求和工作量与现有人员力量是否匹配;分析新的工作机制是否能有效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剖析难点问题,对试点重点研究的问题,详尽评估试点结果,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形成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试点总结报告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在分析时,要尽量避免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试点结果产生的影响。
(四)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试点工作详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专项试点扎实稳妥推进,取得实效,并按方案要求做好人员选派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
改革试点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 斌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任晓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蒋 波 区政府办主任
张加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志辉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贵兵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天成 区委编办主任
黄蓉琴 区委目标绩效办主任
彭茂华 区发改局局长
李玉琼 区财政局局长
谢 刚 区民政局局长
张小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勇 区农业农村局
朱东平 区住建局局长
唐京生 区人社局局长
张旭辉 区教体局局长
袁永科 区税务局局长
林建国 区文广旅局局长
冯德强 区司法局局长
张琳琳 区工信科技局局长
陈建春 区商务局局长
严 明 区卫健局局长
韩忠辉 区医保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陈志辉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