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7617832/202004-00007 主题分类: 决策公开
发文机构: 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3-30
文号: 关键词: 通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9年度见义勇为人员的通报

2020-03-30 09:24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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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2019年度见义勇为人员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地质公园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9年以来,我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关键时刻、危急关头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见义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用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褒奖他们的见义勇为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安府发〔2015〕4号)、《关于调整区级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标准的通知》(绵安府函〔2019〕44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刘庆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奖励现金2万元;授予陈世发、李道友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分别奖励现金1万元;授予唐国春、周兴建、颜永俊、谭忠全、蒋明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分别奖励现金3000元。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受表扬的见义勇为人员为榜样,学习他们舍己助人的高尚情操和临危不惧的献身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安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见义勇为新风尚,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浓厚氛围。

特此通报。

 

附件:2019年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先进事迹

 

一、见义勇为公民

 庆,男,汉族,生于1993年8月14日,系安州区河清镇五泉村1组村民、安州区公安分局永河派出所辅警。2019年11月22日20时20分,刘庆跳入冰冷刺骨的原永河镇金花村6组段白溪河深水中,竭尽全力将头部受伤溺水的何某成功救起。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陈世发,男,汉族,生于1971年10月5日,系安州区秀水镇农联村6组村民。2019年8月4日8时许,陈世发在白水湖下游电站沟渠巷子口段深水中,将在河边洗衣服不慎落水的雎水镇白河村10组47岁妇女杨某成功救起。

李道友,男,汉族,生于1970年8月23日,系安州区雎水镇白河村10组村民、雎水镇人民政府临聘残联专干。2019年3月9日16时许,李道友在白河村12组白水湖下游电站蒋家湾段沟渠深水中,将原沸水镇水晶村1组边玩手机边走路不慎落水的13岁男孩文某成功救起。

三、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唐国春,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69年2月2日,系安州区文广旅局副局长;周兴建,男,汉族,生于1968年5月23日,系安州区塔水镇团结村2组村民;颜永俊,男,汉族,生于1966年3月6日,系安州区塔水镇团结村2组村民;谭忠全,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1年8月5日,系安州区塔水镇团结村3组村民,村电工;蒋明辉,男,汉族,生于1956年5月15日,系安州区塔水镇团结村2组村民,本组组长。2019年4月24日10时20分许,唐国春、周兴建、颜永俊、谭忠全、蒋明辉等人面对塔水镇团结村2组刘元金家突发大火,奋力科学扑救,成功扑灭大火,减少了损失,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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