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7617832/202002-00021 主题分类: 决策公开
发文机构: 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2-27
文号: 关键词: 通知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02-27 10:09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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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地质公园管理处,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绵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绵府发〔2020〕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掌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生态强区和绵阳城市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乡镇、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数出有据,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政府成立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程参与、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强化信息共享,公安、卫健、人社、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普查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部门基础信息和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料,探索共建共享普查数据库。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区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部门、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组建普查队伍。各乡镇、部门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招聘、借调等方式落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管理中“网格员”的作用。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乡镇、部门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乡镇、部门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国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乡镇、部门要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部门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部门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部门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胡  斌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任晓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蒋    区政府办主任

张加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志辉   区统计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林建国  区文广旅局局长

李玉琼  区财政局局长、区国资办主任

彭茂华  区发改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唐京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朱东平  区住建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张旭辉 区教体局局长

      严    区卫健局局长

张志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小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国虎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沙    区规划分局局长  

韩忠辉  区医保局局长

       刘贵兵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周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杜雨桐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陈志辉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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